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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地球之腎”,法律和科技缺一不可

記者 李 禾
2021年02月05日08:03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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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守護“地球之腎”,法律和科技缺一不可

這種間接、零散的規定很難對濕地生態系統進行系統、全面保護,影響到濕地作為生態空間、生態要素的功能發揮,比如以往法律法規中關於濕地用途管制、生態修復的規定就比較少。

——楊朝霞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

濕地是全球重要的生態系統之一,被稱為“淡水之源”“地球之腎”,具有涵養水源、淨化水質、維護生物多樣性、蓄洪防旱、調節氣候和固碳等重要生態功能,此外還發揮著巨大的環境、經濟和社會服務功能。今年的2月2日是第25個世界濕地日,今年濕地日的主題是“濕地與水”,旨在突出濕地和水“同生命、互相依”的關系。

樹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理念、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是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途徑。濕地作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中的一環,人類該如何保護並推動其可持續發展?

濕地保護基礎性工作仍滯后

天然或人工的、永久性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帶,帶有靜止或流動、淡水或咸水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都可以稱為濕地。

在我國,濕地保存96%的可利用淡水資源,全國共有濕地植物4220種、濕地植被483個群系,脊椎動物2312種,是名副其實的“物種基因庫”。每公頃濕地每年可從水體中去除1000多公斤氮和130多公斤磷,為降解污染發揮了巨大的生態功能,濕地儲存的泥炭對應對氣候變化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不過,全球濕地保護的情況卻並不樂觀。國際濕地公約秘書長瑪莎·羅哈斯·烏雷戈說,濕地的消失速度是森林的3倍,世界上近90%的濕地,包括河流、湖泊、沼澤和泥炭地都已經消失。

盡管我國不斷加大濕地保護力度,但濕地保護仍然面臨著諸多問題。2月1日,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向國家林草局反饋督察情況時表示,推動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建設緩慢,濕地保護管理工作系統性謀劃欠缺,“地方不報、部門不管”,一些生態價值很高的濕地由於沒有納入保護范疇而被破壞。比如位於河北省與內蒙古自治區交界處的察汗淖爾湖,集草原、沼澤、咸水湖三種生態系統於一體,生態價值突出。2012年,原國家林業局批准河北省設立察汗淖爾國家濕地公園,但擁有察汗淖爾三分之二水面的內蒙古卻未做申報,因此內蒙古界內的察汗淖爾湖沒有被納入濕地保護,區域水澆地大幅增加,地下水嚴重超採,導致整個察汗淖爾湖水面面積持續縮小,逐步淪為季節性湖泊。

督察組還表示,在濕地保護方面,基礎性工作嚴重滯后,相關保護規劃標准和正負面清單制度不完善,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沒有落實,大量有重要生態價值的濕地長期游離在有效保護范圍外。納入保護范圍的濕地也未得到有效保護,對侵佔濕地公園的備案工作缺少程序規定和管理要求。

督察組曾公布多個濕地破壞案例,如烏梁素海是黃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濕地,對維系我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保障黃河水質和度汛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但涉及烏梁素海生態環境治理的重點項目,工作嚴重滯后,9萬畝養殖項目未批先建。

專門立法可提供科學、權威依據

“濕地保護與水、農地、海洋、森林、漁業、野生動植物等環境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密切相關,涉及多個領域和部門,在水法、環保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等多部法律中都做出了或多或少的規定。”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說,但這種間接、零散的規定很難對濕地生態系統進行系統、全面保護,影響到濕地作為生態空間、生態要素的功能發揮,比如以往法律法規中關於濕地用途管制、生態修復的規定就比較少。

隨著對濕地保護的重視逐漸加強,目前我國已有28個省區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規。湖南省林業局濕地保護中心副主任李婷婷介紹,湖南省在2005年就出台了濕地保護條例,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在保護機制、生態補償、對破壞行為的界定及懲罰等方面的規定仍不夠清晰。

為了更好地保護濕地,我國已在多方面開始發力。濕地保護被納入我國開展的碧水保衛戰和渤海綜合治理攻堅中。此外,1月20日,濕地

保護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為保護濕地專門立法,將對濕地保護提供科學、權威依據。

在濕地保護方面,草案提出國家嚴格控制佔用濕地,禁止開(圍)墾、填埋、排干濕地,永久性截斷濕地水源,過度放牧和過度捕撈﹔在濕地修復方面,提出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原則,恢復濕地面積和生態功能,提高濕地生態系統質量等。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高虎城說,針對濕地保護進行立法,有利於從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出發,建立完整的濕地保護法律制度體系,為強化濕地的保護和修復提供法治保障。

科技創新重現濕地活力

在北京城南,一彎清澈見底的河流自西向東連接起大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通州三區。短短幾年,當年又黑又臭的“蚊子河”新鳳河已蛻變成一條水清岸綠的生態廊道。

在新鳳河治理過程中,大興區依靠科技力量,探索建立了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三水統籌”智慧管理平台,有效提高了流域水環境整體監督管理水平。

新鳳河的蛻變只是科技在濕地保護方面的一個縮影。近年來,面對日益嚴重的水環境、水生態及濕地退化問題,科技在濕地保護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2007年,國家啟動實施了“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水專項),全國上千家單位、數萬名科技工作者,在“三河、三湖、兩江、一庫”等重點區域開展了近15年的研究及工程示范。數據顯示,該專項中濕地保護修復的課題超過130項,涉及太湖、巢湖、滇池、洱海、三峽水庫等流域和地區﹔攻克了300多個濕地保護修復技術難點,形成50多項關鍵技術和20多套集成技術,支撐了重點流域河湖庫生態修復。

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安樹青說,水質是濕地的生命線,水專項的實施大幅度提升了濕地水質。與專項實施之初相比,太湖流域15條主要入湖河流水質由四類、五類提升到三類,湖泊由重度富營養改善至輕度富營養﹔巢湖、滇池水質由五類改善至四類……

隨著水質好轉和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實施,濕地生物多樣性也在逐步恢復。目前,鬆花江流域雷氏七鰓鰻、鱘鰉魚、大馬哈魚等土著野生魚類已經再現﹔遼河流域鳥類增加36種,東方白鸛、大天鵝等濕地水禽大批出現﹔淮河流域本土生物豐富度提高40%,底棲動物、魚類、鳥類等關鍵生物功能群得到恢復,食物鏈穩定修復等。

“濕地生物多樣性明顯增加,結構完整性與穩定性增強,實現了水體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修復的雙重目標。”安樹青介紹,目前水專項技術成果已在雄安新區府河河口濕地、合肥巢湖十八聯圩濕地建設,以及白洋澱生態修復、深圳茅洲河修復治理、潘安湖國家濕地公園建設等全國各地濕地修復工程中得到廣泛應用。

(責編:趙竹青、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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