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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新業態如何反不正當競爭?專家研討合規體系建立

2021年01月14日08:15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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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互聯網新業態如何反不正當競爭?專家研討合規體系建立

北京商報訊(記者 岳品瑜 實習記者 廖蒙)隨著互聯網時代下半場的開啟,商業詆毀、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更加復雜和隱蔽且層出不窮,企業在競爭領域的合規建設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重要。

2021年1月10日,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主辦的互聯網時代企業合規競爭研討會在北京舉行,研討會聚焦“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風險及企業合規競爭體系的建立”這一議題,邀請了國內眾多知名法學專家、業界專家展開了深入探討,藉此引導企業合規競爭,幫助企業避免踩入不正當競爭“雷區”。

對於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可能的法律風險,專家們展開了詳細的討論,包括可能存在的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侵害公共利益,進而可能引發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風險。

“企業出現廣告屏蔽、‘二選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時,可能面臨的主要是行政處罰或者民事責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梁認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本身是一種侵權行為可能構成侵權商業秘密、商業詆毀及侵權企業或個人名譽權等民事風險,嚴重者還可能觸犯損害商譽罪、誹謗罪、尋舋滋事罪和商業賄賂相關罪名等刑事風險。李梁同時建議,建立合規制度要形成全面的調查機制,立法上應給企業的合規機制予以回應。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肖建華指出,一些新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走在了立法和行政監管的前面,這個情況下判斷一個企業的競爭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可從公共利益問題、企業經營者的商業倫理問題等兩方面進行。肖建華認為,樹立反不正當競爭領域的“規”需要更多的來自法院和行政部門的指引性判例。

為了幫助企業預防競爭違法行為,研討會上專家們建議企業(尤其是規模型企業)建立動態的競爭合規機制。中國傳媒大學教授劉文杰認為,不正當競爭行為隨著社會變化及技術變化是一個不斷變化的行為,所以要求立法機關或執法、司法機關做相應監管時也要不斷適應變化,去調整手段。相應的,企業的競爭合規建設也是一個動態過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副教授裴煒建議,企業在進行合規設計時要首先思考合規機制為誰設計,怎麼能夠讓它有一定的實質性效果,最終能夠促進市場經營活動向良性方向發展。

此外,專家們還針對合規競爭中消費者的權益保障問題提出意見。北京安理律所合伙人、律師姜先良認為,企業在建設合規機制或者合規設置時,要考慮對於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保護效果,以最終能夠促進市場經營活動向良性方向發展。

(責編:趙竹青、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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