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 科技部劍指64種違規行為

人民網北京9月1日電 (呂騫)科技部新組建后發布的第一個部長令,劍指科研作風學風。日前,科技部發布第19號部長令,印發《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下簡稱《規定》),於9月1日正式生效。
“這是全面加強科研作風學風建設的組合拳。”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司長戴國慶表示,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劃定底線、明確界限,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科研人員反映強烈的科技活動違規行為,著力構建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
覆蓋6大類主體、64種違規行為
據悉,《規定》覆蓋了科學技術活動的受托管理機構、受托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科學技術活動實施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科學技術活動咨詢評審專家、第三方科學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等6大類主體、64種違規行為。
“在處理措施方面,視違規主體和行為性質,可單獨或合並採取包括終止、撤銷有關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追回結余資金,追回已撥財政資金以及違規所得﹔撤銷獎勵或榮譽稱號,追回獎金等10類處理措施。”戴國慶表示,對造成負面影響或財政資金損失的行為,可按照情節嚴重程度取消一定年限直至永久管理、承擔或參與科技活動的資格。
同時,《規定》明確指出,“違規行為涉嫌違反黨紀政紀、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進一步加強了與違紀違法行為處理的銜接。
在回答人民網提問時,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副司長馮楚建表示,科技行政部門是調查處理科技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對於超出科技行政部門職責權限的,將移交給有權限的部門,按照權限職責進行處理﹔違規人員所在單位同時應當按照其內部規章制度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落實政策還需各方同向發力
戴國慶表示,貫徹實施《規定》需要部門、地方,以及大學、科研機構、科學共同體、科技人員等同向發力、共同遵守。
一是對於科學技術人員,要堅決杜絕故意夸大研究基礎、學術價值、經濟價值等浮夸浮躁投機取巧行為,以及違反科研誠信要求、科技倫理規范等行為。
二是對於參加科學技術活動咨詢評審專家,要堅決杜絕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搞“人情評審”、索取不正當利益、出具不當咨詢評審意見、泄露咨詢評審過程中需保密的信息等行為。
三是對於科學技術活動的受托管理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要發揮專業精神,減少對科研活動的直接干預,嚴禁向評審專家施加傾向性影響,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圍獵”。
四是對於從事科研活動的各類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社會組織等,要肩負起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的第一主體責任,要切實提高認識,抓好責任落實,對科技違規行為予以堅決杜絕。
對於個別科研機構“家丑不外揚”的做法,戴國慶強調,科研活動單位是科研誠信調查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強化擔當、履職盡責,加強內部管理和作風學風建設。
今年7月,科技部、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壓實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主體責任的通知》。“對於遷就、包庇本單位科技人員違規行為的,將限制其獲取科技資源,相關單位整改完成前,科技部、自然科學基金委對該單位申請的科技活動將不予受理。” 戴國慶說。
信任不是放任,寬容不是縱容
“人才是科技創新的第一資源,要妥善處理好對科研人員的充分信任和堅守底線的關系。” 戴國慶表示,信任並不是放任,寬容並不是縱容。19號令對主觀故意、嚴重違規行為的處理,目的就是要建立充分信任的制度環境。
戴國慶提到的嚴肅處理,既包括追究主體責任、限制獲取科技資源,也包括強化聯合懲戒、及時公開曝光等等。
“這對潛心科研的科技工作者來說,也是一種公平。”戴國慶強調,要為他們鬆綁減負,做好服務。
在2018年中國科學院第十九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能讓繁文縟節把科學家的手腳捆死了,不能讓無窮的報表和審批把科學家的精力耽誤了。
針對不合理的項目申報、考核標准等相關科研管理制度與流程,近年來,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門,陸續推出實施一系列措施,以小切口的具體整改舉措帶動改革取得大成效。
“減表、解決報銷繁、精簡牌子、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檢查瘦身、信息共享、眾籌科改等等七項行動,目的就是要為科技人員創造積極科研的良好環境。”
戴國慶最后表示,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抓戰略、抓規劃、抓政策、抓服務”的要求,把工作重點轉到制定政策、創造環境、為科研人員和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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